各位投标人:
原投标文件中第三章:评标办法,第三条:综合评估法,第3.1.1项:初审,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表,第7条业绩“2019年1月起至今承担过3个(含3个)以上35kV输电线路建设或运行维护项目。同时要求投标人在攀枝花市范围内设立项目部,并提供证明资料。(业绩需要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,只提供合同封面或协议书签字盖章页,或协议书部分提供不完整的按无效业绩处理,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)”。内容修改为“2019年1月起至今承担过3个(含3个)以上35kV输电线路建设或运行维护项目。(业绩需要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,只提供合同封面或协议书签字盖章页,或协议书部分提供不完整的按无效业绩处理,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)。”。即删除“同时要求投标人在攀枝花市范围内设立项目部,并提供证明资料。”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涉及该内容的同步进行修改。
除该修改内容外,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。
特此告知。
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
2022年4月20日